当日,皇岗海关关员在福田口岸对进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,发现一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,其随身携带的行李机检图像异常,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。经进一步查验,海关关员在该旅客的斜挎包中查获5包用透明自封袋包装的褐色植物。经现场快速试剂检测,上述植物呈大麻阳性反应,疑似大麻花。后经深圳海关缉私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上述物品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,确认为大麻,净重49.73克。目前,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。
海关提醒:大麻被列入《品品种目录(2013年版)》中,属于我国管制的品。根据《品和管理条例》,国家对品药用原植物以及品和实施管制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,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予以刑事处罚。